毕节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工作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规化、科学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