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以下统称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