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交接协议书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交接协议书(范本)甲方(移交方):企业乙方(人员接收方):街道(乡镇)丙方(人事档案接收方):档案馆丁方(移交监交方):人力社保局根据厅字〔2019〕19号、渝委办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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