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区律师医疗互助金协议
2024年上海市区律师医疗互助金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积极推动医疗行业和律师行业的良性
2024年上海市区律师医疗互助金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 自愿协商一致,就积极推动医疗行业和律师行业的良性发展,维护社 会公序良俗,保障公民健康权利,形成互助合作机制,制定如下《上 海市区律师医疗互助金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建立医疗互助金制度,以传统的人 道主义精神和现代社会保障理念为指导,旨在提供面向律师行业的医 疗互助资金支持,共同应对重大疾病风险,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稳定 发展。 第二条参与本协议的律师应具备合法执业资格,遵守法律法规, 维护职业操守,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三条本协议所指的医疗互助金,是指律师自愿缴纳的互助金, 用于支援互助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 第四条律师参与本协议需缴纳一定数额的医疗互助金,具体缴纳 标准由双方约定或按照协议规定的程序确定。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 到期前,若需要继续参与医疗互助金制度,应及时续签协议。 第六条律师参与本协议后如发生重大疾病需申请医疗互助金支 持,应提交相关医疗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 请和审核。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由______单位保存。协 议内容解释权归本协议缔约双方共同所有。 第1页共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