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项制度
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项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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