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磨石合同
水磨石楼地面分包施工协议甲方:宝兴县实验小学灾后重建工程项目部乙方: 甲方将承建的
水磨石楼地面分包施工协议 甲方:宝兴县实验小学灾后重建工程项目部 乙方: 甲方将承建的工程,其中 水磨石地面分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商谈达成如下协议: 4848/ 一、水磨石每平方为元(元平方米),不包括楼梯。 二、甲方负责免费向乙方提供垂直运输和搅拌机械及配电箱的安装,接通 电源和水源(水电均免费)。乙方负责清除主体工程已留下的障碍物和楼 层找平层底层回填夯实和混凝土垫层。 三、乙方磨石机械和配套设备自行负责,进场后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密切配合其他班组施工。 四、质量要求:表面必须打磨平整、光滑、嵌条分割正确、石子密实、显 露均匀,无明显的砂眼和磨纹,无空鼓现象的发生,如因质量原因造成返 工,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原材料进厂后,甲方支付一定的原材料费,在施工中甲方根据 70% 乙方工程进度形象支付完成量的,工程完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 甲方一月内付清乙方工料费。 以上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