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
《物权法》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80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
物权法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