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
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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