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协议书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协议书转让方: (以下称甲方)受让方: (以下称乙方)甲方将宅基地一幅其土地使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将宅基地一幅其土地使用权,和该宅基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有偿性转 让与乙方作为修建住宅之用地,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现就有关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的相关事宜自愿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宅基地位置及基本情况: 甲方宅基地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望远镇东魏村二组,宅基地 0.78 亩。坐北向南,东靠巷道、西靠农渠、南靠张海波、北靠尚军,土地使用证 5201956 号:。占地面积平方米,所建房屋平方米共间(砖混结构)转让给 乙方所有。 二、转让金额: 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金额,现价为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 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定金(¥:);甲乙 双方约定在年月日前乙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甲方, 甲方并于年月日前交付房屋及土地使用证于乙方。如因甲方原因,该房 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意 买售该房屋,甲方定金不予退还。 四、产权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