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养护管理制度
道路养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路政管理规定》、《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
道路养护管理制度 , 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 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路政管理规定》、《河北省治理货运 车辆超限超载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 ,, 制改革方案的意见》以及《河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及职责 ()“”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保障投入、有路必养的工作原则, 逐步建立责权明确、管养分离的养护管理体制。 () 二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 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逐步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里养护管 理工作。主要职责:负责筹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制定出台农村公路养护管 理办法,审核下发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监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养护 管理工作负总责。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具体工作 由其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承担。主要职责:执行国家和盛市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政 策、法规和标准,拟订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的 () 招投标和发包工作,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乡镇政府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制度、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