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进一步提 高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规范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督导 工作,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对全校教学运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进一步提高学校教 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规范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督导工作,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对全校教学运行,教学质量实施科 学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教学督导室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监督机构,负 责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第三条教学督导对全校教学质量开展调研、检查、监督、评估、 反馈及督促改进,以促进全校教风、学风建设,持续改善学校人才培 养质量及管理水平。 第四条学校设立“校级-二级教学单位“两级督导机构。校级督 导由学校聘任、教学督导室领导;二级督导由二级教学单位党政工学 团领导班子确定,二级督导组组长领导。校级督导组负责组织、协调 二级督导组的工作,二级督导组负责组织实施所在单位的教学督导 工作,必要时两级督导可联合组织各种形式的督导活动。 第二章工作原则与工作任务 第五条教学督导的工作原则 (一)多元参与原则。针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过程、结果、保障 三个关键环节,从制度层面吸纳“学校(督导)-学生-教师-雇主(企 业)”协同参与质量监控,从多维视角聚焦督导学校短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