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急诊病情分级和危急重症优先诊治及规定

关于急诊病情分级和危急重症优先诊治的相关规定各科室:为更高效、更合理的对大批急诊病人进行分流,合理运用急诊医疗资源,使病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现规定对大批急诊病人进行病情分级,根据

关于急诊病情分级和危急重症优先诊治的相关规定 各科室: 为更高效、更合理的对大批急诊病人进行分流,合理运用急诊医疗资源,使 病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现规定对大批急诊病人进行病 情分级,根据病情轻重,由重到轻对患者分别系上红、黄、蓝、绿四种颜色的腕 带以作区分,对危急重症患者实行优先诊治,具体规定如下: 1. 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将病情分为四级,即濒危病人(1级,用红色腕带 标记)、危重病人(2级,用黄色腕带标记)、急症病人(3级,用蓝色腕带标记)、 非急症病人(4级,用绿色腕带标记),具体见“急诊病人病情分级指导原则” (附件)。 2.1级、2级患者送入抢救室做相应处理,3级、4级患者由急诊门诊处理。 具体情况具病情变化灵活处置。 3.急危重症优先诊治,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 全程服务。各有关科室必须遵循优先诊治原则,简化相关手续,且各科室间必须 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医务科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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