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2)
企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2) 第十一条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二条 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那么 (一)但凡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