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难救助对象信息报告制度例文(2篇)
急难救助对象信息报告制度例文第一条镇人民政府急难救助机构必须依照有关政策、规章和本制度的规定报送急难救助资料及文字性书面上报材料,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第二条各村(居)委员会明确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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