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下载 某煤矿关于建立科区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实施办法
某煤矿关于建立科区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实施办法 某煤矿关于建立科区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实施办法某煤矿关于建立科区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遵守
某煤矿关于建立科区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实施办法 某煤矿关于建立科区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实施办法某煤矿关于建立科区 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 掌握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促领导干部 廉洁从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建档对象为我矿科区级(含副职)领导干部。 第三条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由矿政工部、纪委组织实施。 第四条廉政档案包括下列内容:(一)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廉政方面的自 述材料;(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三)民主评议、测评结果和党组织考察、 考核情况;(四)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五)信访反 映的问题及党组织的核查结论;(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七)奖 惩情况;(八)政工部、纪委认为需要建档的其他方面的情况。 第五条廉政档案资料的收集:(一)建档对象的个人和家庭情况、重大事项 报告及廉洁从业方面的自述材料,须由本人填报并签名,经所在党支部审核盖章 后报政工部。 政工部、纪委要定期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二)对全矿科区级干部的审计、巡视、信访等廉洁从业方面的资料,由矿 有关部门负责,每年年底前送交矿政工部归档,重要材料及时送交。 第六条廉政档案的管理:(一)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号,由矿政工部指 定专人管理,随建档对象职务、岗位的变动及时调整。 (二)调阅档案,须由调阅单位出具介绍信,经矿政工部或纪委批准,并严 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阅档或摘抄。 (三)建档对象退休、辞职、病故或被开除公职,其档案继续保持三年。 三年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