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合同样本
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合同样本 第一条: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制造本合同所附“条件”所订 之物品,乙方同意制造符合甲方所提示规格的物品供应甲方。 第二条:采购单价 (一)
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合同样本 第一条: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制造本合同所附“条件”所订之物品,乙方 同意制造符合甲方所提示规格的物品供应甲方。 第二条:采购单价 (一)“附件”中所记载的采购单价是根据甲、乙双方的协 议而订的,并将其固定一年,每年按实际需要由甲、乙双方重新协议 而修订。 (二)当采购报价决定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格式、 内容,迅速将报价明细提示给甲方。 (三)当制造成本有显著变动,超过±5%以上(含)影 响到本合同所订的采购业务,而导致甲方或乙方希望修订采购单价 时,双方得以书面通知对方以做为单价修订及实施日期的协议。 (四)采购单价除在“附件”有特别约定外,是指为甲方的 工厂交货价格。 (五)“附件”中所记载的推定购入数量,并不表示甲方向 乙方保证购买数量。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可变更推定采购数 量,予以追加或削减。 (六)前项的推定采购数量仅是甲方向乙方提示以作为估价 条件,如合同期满后,甲方所采购的实际数量和该推定采购数量之间 有大幅差异时,双方得以提出要求修改单价并做结算。 第三条:订货、交货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