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短信息方式订立合同的判定
以短信息方式订立合同的判定【要旨】 当事人以短信息方式订立合同的,对合同要约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无合意之履行行为不能视为合同成立。 【案情】 2012年11月,原告李双杰与被告张学萍签订
以短信息方式订立合同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