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自行采购活动,维护国家利益,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
机关事业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自行采购活动,维护国家利益,提高工作 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以下简称《采 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 2016 施细则》及《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相关规定,结合工 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单位采购各项工作应严格执行《采购条例》和《实施细则》等有 关规定,落实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集体决策、充分研讨、书面记录、 有迹可查、公开透明,并对上述资料做好相应的档案保管工作,以便 检查。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