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律实践教学
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律实践教学摘要:法学教育须转变教育理念,改变传统的重法学理论知识传授的教学方法,探索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教学方法,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 关键词:应用型人才;实
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律实践教学 摘要:法学教育须转变教育理念,改变传统的重法学理论知识传授的教学 方法,探索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教学方法,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应用型法 律人才。 关键词:应用型人才;实践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法庭 作者:蔡淑燕 一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是当前法学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教学存在诸多的问题,最突出问题是法学教育与 法律职业脱节。一方面,法学教育不是法律职业的必备条件,法律职业也不是 法学教育的目的。受历史因素的影响,我国当前的法学教育是在法律制度长期 受到忽视、贬低甚至是被砸烂情形后恢复发展起来的。由于当时国家法制建设 的需要,法学教育只强调了法学的学科性和法学教育的学术性,致使目前我国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处于分离状态。另一方面,随着法学教育的大众化,法学 教育也走上自我办学、自我完善和自成一体的发展道路,使我国法学教育的学 科化、知识化和学院化现象成为主流。法律实务界和法学教育界自立门户,很 少往来,甚至互不承认,其难以像西方国家那样法律职业界和法学教育界之间 联系密切且形成的良性互动。这也使得我国的大学法学教育带有很大的盲目 性,不能密切地与法律实践结合起来。在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上,我国的法学教 育也没有与法律部门建立起协调机制和共同办学机制。这种脱离司法实践,只 管培养不问是否适应需要的关门办学的教育模式已遭到批判和改进。 与上面所述相对应的是,导致法学教育教学只注重法学理论知识的传 授,注重学术性人才培养,而忽视了对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及学生法律职业 技能的训练。传统教学模式在法学理论的传授上,课堂理论教学有其优势,它 有助于学生系统地掌握法律基础理论,课堂理论教学对法学理论的讲授是必须 的。但由于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太浓厚,导致法律教学内容局 限于理论讲解、法条注释、疏忽实践能力的培养,技能培养的训练较少,更忽 视了法律精神的培养。在教学方法上,教师仍以灌输形式讲授,缺乏对学生创 新精神、创新能力及职业技能的培养。如何在传统的法学教育培养模式中分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