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程序通则
法医鉴定程序通则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
法医鉴定程序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