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或可燃性粉尘环境中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的安全要求及检查程序。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环境: ——煤矿井下;——炸药的制造和加工场所;——医疗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范围 1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或可燃性粉尘环境中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的安全要求及检查程序。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环境: 煤矿井下; —— 炸药的制造和加工场所; —— 医疗室。 ——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 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 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1-20001eqvIEC60079-01998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部分:增安型(:) GB3836.3-20003“e”eqvIEC60079-7199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部分:本质安全型(:) GB3836.4-20004“i”eqvIEC60079-111999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部分:正压外壳型(:) GB3836.5-20045“p”MODIEC60079-2200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 GB3836.13-199713eqvIEC :) 60079-19199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部分:危险场所分类(:) GB3836.14-200014idtIEC60079-101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