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吉林省“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
关于转发吉林省“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