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唐山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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