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单位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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