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论文 对固定资产已纳的增值税税金是否允许扣除,在处理上存在差异,产生三种不同类型的增值税:第一,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税人从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的全部进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论文 对固定资产已纳的增值税税金是否允许扣除,在处理上存在差 异,产生三种不同类型的增值税:第一,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 税人从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的全部进项税 额。纳税人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虽然在以前的经营环节已经缴纳税 金,但购入时其缴纳的税金允许全部扣除。第二,收入型增值税,只 允许纳税人从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的当期折 旧价值额的进项税额。就整个社会来说,实际征税对象相当于全部社 会产品扣除补偿消耗的生产资料以后的余额。第三,生产型增值税, 是指不允许纳税人从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经济发达的国家为了鼓励投资,加速固定资产更新,一般采用消 费型增值税或收入型增值税。发展中国家一般采用生产型增值税。我 国对企业购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增值税 类型从生产型全面转化为消费型,减轻企业税负,意义重大,影响深 远。 明确界定固定资产抵扣的范围和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 输工具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同时,特别提到 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固定资产作为企业 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和 发展的基础。1994年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