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教务处排课原则
一、排课原则所有教学任务安排必须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为依据,每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安排总课时与计划中对应课程总课时应保持一致;除因军训等每届新生集体参加的集中实践环节影响外,所有课程原则上须从第一周开始进行
一、排课原则 1. 所有教学任务安排必须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为依据, 每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安排总课时与计划中对应课程总课时 应保持一致; 2. 除因军训等每届新生集体参加的集中实践环节影响外, 所有课程原则上须从第一周开始进行排课;每个专业所开课 程安排结束后的一周为机动周,用于补上因法定假日、学校 统一安排的全校性活动等情况所占时间的课程;每学期的最 后一周为考试周,原则上不安排教学活动; 3. 有多个集中实践环节的班级,各系部在安排教学任务 时,务必分段安排; 4. 每周三下午为教研室活动时间,不得安排课程; 5. 教师和学生的周学时平均负担要适宜,每门课程安排 要间隔均匀,不得过于集中。 二、排课程序 1. 各系部对所承担的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任务进行安 排部署,合理配备师资,师资配备及任务安排情况经系部领 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2. 公共教学部优先安排公共课程,再由计算机工程系安 排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安排结束后,各系可安排专业课程; 3. 有特殊情况需优先安排的课程请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 4. 在校生课程请于上一学期期末前编排完成;每届新生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