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细则[修改版]
第一篇:通辽市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细则通辽市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细则 (试行) 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维护通辽市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
第一篇:通辽市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细则 通辽市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细则(试行) 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维护通辽市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积极预 ” 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推进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 和谐校园的创建活动,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力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使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管理模式。健 全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人防、物防、技 防建设,强化日常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净化育人环境。保障广 大中小学生安全,预防和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 三、适用范围 通辽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各部门,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普通中小学、中等 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和民办学校。 四、实施细则 (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全工作职责。教育局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 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组织具体实施。 1. 负责制定本地区安全教育计划,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2. 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指 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3. 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和学生伤害事故。 “” 切实落实教育行政领导干部学校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4. 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 和调查处理。 5. 加强对学校安全台账建设的领导,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市、旗(县)、校三级安全管理工作档案, 统一要求,规范操作,按时逐级上报相关数据及材料。 6. 市教育局要建立对各旗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评机制,要把安全管理工作列入 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的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列入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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