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优抚安置半年总结
民政局优抚安置半年总结一、优抚工作(一)抚恤、定补、优待工作。XX年上半年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省民政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通过认真与各镇(场)、街道核实人数、款数,及时将资金统一打卡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