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民间借贷)_1
律师函(民间借贷) 金_(先生): 上海市志君____事务所接受薛__女士(以下简称“委托人”)之委托,指派袁丽____(以下简称“本所____”)就您与委托人民间借贷一事致函如下: 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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