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市场政策变迁与评价
B股市场政策变迁与评价 B股市场政策变迁与评价 我国在1990年代初建立了股市场。 在股市场建立和发展过程中,股市场的政策如影相随,对市场进行规范和引导。 一、股政策的两个阶段 一、
B股市场政策变迁与评价 B股市场政策变迁与评价 我国在1990年代初建立了股市场。 在股市场建立和发展过程中,股市场的政策如影相随,对市场进行规范和引 导。 一、股政策的两个阶段 一、建立与规范阶段1992~1998 第一只股——真空股于1992年2月在上交所成功发行,同年深南玻在深交 所发行,意味着国内股市场正式成立。 从1992年到1994年底,共上市了58家股公司,这段时间股的发行上市的 规范主要由两个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 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规范。 直到1995年11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股份 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我国第一部全国性股法规才正式诞生,这一 法规对于申请股发行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以及能够参与股市场交易的投资者的 身份进行了规定,1996年发布该法规的实施细则。 这一法规及其实施细则为股市场提供了一个整体的框架。 在其后的规定中,政策分别对于股上市公司和投资主体进行了规范。 1997年3月10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出《关于推荐股预选企业的通知》, 通知指出股公司发行采取的预选制度、申请发行股企业的条件、程序与所需文件。 1998年2月24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发布《境内上市外资股股公司增资 发行股暂行办法》,首次提出,符合一定条件的股公司,可以增资发行股票。 1998年7月11日中国证监会《关于股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审计问题的通 知》,股票交易特别处理的公司,可以只进行中期境内审计;拟在下半年办理配 股的公司与在下半年实施分红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司,可以不进行中期审计。 这些法规分别对于股公司的、再融资以及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 1995年《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曾经规定国内 居民不得投资股。 为了规范国内居民参与股市场的问题,1996年6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