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评价标准
附件2浙江省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高项目建设评价原则建 设 内 容建 设 标 准评 价 办 法评 分 标 准1.服务能力(650分)1.1门诊(100分)医务科1.1.1能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