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等公共公益设施管护工作意见
农村公路等公共公益设施管护工作意见一、明确管护主体,实行辖区负责制农村公路等公共公益设施管护应当按照“乡镇监管、村委负责、村民自管、政府补助(以奖代补)”的原则组织实施,各村的村委会主任为本行政村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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