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安全监管七项制度
政府安全监管七项制度1、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发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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