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范文

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范文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省级工地建设管理,推动工地建设文明化、环保化、规范化,提高工地施工水平,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根据国家相

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范文 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省级工地建设管理,推动工地建设文明化、环保化、 规范化,提高工地施工水平,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规划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境内各类工地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地、 道路工地、水利工程工地等。 第三条(工地分类) 工地分为三类:一类为大型工地,二类为中型工地,三类为 小型工地。 第四条(工地管理责任) 1.工地建设单位是工地管理的主体,对工地管理全面负责。 2.施工单位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工地施工。 3.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单位和工地建设单位,确保施工工艺 符合要求。 第二章 文明建设 第五条(文明施工) 1.工地建设单位要组织工人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倡导文明施 工的理念和要求。 第1 页共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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