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告知书

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告知书《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对不符合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设置三年过渡期, 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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