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1、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2、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1、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 按报废处理。 2、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 库索补。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 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3、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 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 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 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4、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5、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在报废库中,待药监 部门年底组织统一销毁。 6、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防止流入社会,危 害人民群众健康。 7、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药 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 同意后方可销毁。 8、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 第1页共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