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长春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经费管理,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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