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
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防御和减轻洪涝、台风、干旱灾害,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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