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大学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保障大型活动安全顺利进行,促 进校园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校园、报告厅、教室、体
大学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保障大型活动安全顺利进行,促进校园文 化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校园、报告厅、教室、体育场(馆)等场所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均应依 照本规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场内外秩序,保证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第三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大型活动由主办单位负责安全保卫工 作,应当制定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第四条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应当在活动举办十日前填写《举办大型活动登记审 批表》一式二份。各学部(院)和其它处级单位组织的大型活动按程序申报审批;校 属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经校团委签批同意后按程序申报;学部(院)属学生社团或班 级组织的活动由所在学部(院)主管领导签批后按程序申报。审批后的表格送交保卫 部审查、备案。 第五条举办大型活动时,严格按场地容量控制人数,有条件的发放入场券,凭券 入场,入场券禁止超员发放,禁止在场地内增加座椅占用安全疏散通道。 第六条举办单位必须安排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负责场内外治安秩序的维护管理, 确有必要时,保卫部安排保安协助工作。 第七条活动开始前,主办单位应对场内有关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整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停止使用,保卫部视活动规模、重要程度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对场内的电器、音响、参加人员的物品等要加强保管和看护,以防丢失和 被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