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奖励制度(2篇)
企业创新奖励制度第十一条企业职工根据生产或客户的需要,创新发明新产品或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于生产或销售并取得授权专利的,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____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在随后的三至五年中再给
企业创新奖励制度 第十一条 企业职工根据生产或客户的需要,创新发明新产品或新 技术、新工艺,应用于生产或销售并取得授权专利的,自专利权公告 之日起____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在随后的三至五年中再 给予效益提成奖励。 第十二条 发明专利每项奖励____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____ 元;外 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____元。 第十三条 专利产品实施后,从新增利润中再给予提成奖励;其中,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年提奖____%,第二年提奖____%,第三年 提奖____%;第四年提奖____%;第五年提奖____%;外观设计专利,第一 年提奖____%,第二年提奖____%,第三年提奖____%;专职外观设计人 员按上述标准的____%计奖。 第十四条 非专利类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从项目实施后的新增 利润中给予提成奖励;第一年提奖____%,第二年提奖____%,第三年提 奖____%;第十五条对本企业持有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在转让或 许可他人实施后收取转让或使用费用的,从税后的收益中提取____%作 为项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 第十六条对职工的非职务创新和发明,如被企业采用并能产生效 益的,参照上述标准给与奖励。 第六章技术创新奖励评审 第十七条申报评审的创新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必须是已实施的; 第1页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