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检查制度
校舍安全检查制度校舍安全检查制度篇1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
校舍安全检查制度 校舍安全检查制度篇1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 山”的思想,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 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安 全检查、整治工作,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2.校舍安全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厕 所、道路、围墙、配电房、实验室、电脑室、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 施。 3.成立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为第一 责任人,总务处、安全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领导小组负责校舍 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工作,做到校舍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不留死角。 4.实行一票否决制。认真执行校舍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对学校安全工 作检查、整改不力的教职员工取消年终先进的评比资格。 5.坚持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每 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在风、汛、雨、冰季进行突击性检 查。 6.做好校舍安全设施建设。特别是消防、电路、下水道、安全通道、 计算机房、实验室等的安全器材和标志、标识、标线的建设工作。 7.每次安全检查均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发现 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及时书面报告,及时研究落实维 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或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