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96)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96年03月12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年月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19960312 会议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张思卿检察 长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年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年工 1995 作安排 向大会作报告精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的一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决贯彻 党中央 关于维护稳定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按 照八届全国人 大三次会议的要求,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 的工作方针,认真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 新的进展。各级检察机关 突出反腐败查办贪污、贿赂、挪用 公款、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犯罪 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严重刑 事犯罪活动,加强执法监督三项重点工作。 全年共依法直接立 案侦查各类犯罪案件件批准逮捕和决定 83685 逮捕刑事犯 罪分子人依法起诉人。 608678596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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