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实训基地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校内实训基地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实训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更好地培养和训练学生的 职业能力与基本技能,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实训仪器设备是学校进行实训教学,教研,对外培
校内实训基地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实训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更好地培养和训练学生的职业 能力与基本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训仪器设备是学校进行实训教学,教研,对外培训的根本,学校须配备具有相 关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专业部门在实训仪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要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完好。 第二章管理体系 第四条学校实训仪器设备实行实训中心、专业部二级管理体系。在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 实训中心与专业部共同负责全校实训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第五条实训中心负责宏观协调与 管理。专业部在教学中使用仪器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原则。 第三章仪器设备购置、验收、建帐 第六条实训仪器设备的购置,专业部书面提出需求申请,实训中心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后交由总务处购置或走招标采购程序。 第七条对购进的仪器设备,要按照学校仪器设备验收程序严格验收,保证仪器设备的质 量。 第八条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装箱单以及图纸等技术资料按验收程序由专门部门保存, 实训中心应保留、保管其副本,以便维修维护时查用或方便教学需要时借阅。 第九条对购进的仪器设备,实训中心也应按验收后的仪器设备清单进行登记建账。 第四章仪器设备的使用 第十条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掌握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 执行。 第十一条仪器设备使用后要严格执行仪器设备保养维护制度,并按要求进行使用登记, 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 第十二条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办理仪器设备的登记、报损、报废等手续,定期进行 账、物核对,保证帐、物相符。第五章仪滞设备借用制度第十三条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 设备由教师本人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借用,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归还,管理员检查验收后, 注销借用手续。 第十四年条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设备由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