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已经2004年8月18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