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doc-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
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 为规范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基本配置标准,主要包括人员编制及结构、业务经费、工作用房、仪器设备等内容。鼓励经济发达地区
编号: 2021xx 时间:年月日 页码:第页共页 1 10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 为规范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特制定本标 准。本标准为基本配置标准,主要包括人员编制及结构、业务经费、工作用房、仪 器设备等内容。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和有条件的监测站在本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 高配置标准和装备水平。 一、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与结构标准 本标准将原一、二、三、四级环境监测站调整为总站、一级站、二级站、三级 站。即一级站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环境监测中心站,由总局批准的各专 业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国家各部门设置的行业监测总站。二级站为各省辖市、地区、 盟(州)及直辖市所辖区设置的环境监测站。三级站为各县(市)旗及地级城市所 辖区设置的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中各级监测站的人员编制是按照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来确定的,同级监 测站的人员数量因不同地区的经济或人口总量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各级监测站要依 据本标准,按照因需设岗、按岗设编的原则确定本站人员编制,形成合理的人 “” 员规模和结构。 表一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与结构 环境监测技术 高、中、初级专 监测站级别 适用范围 编制标准(人) 人员比例 业技术人员比例 全省国内生产总值(1) >5000亿元 100~150 1200~5000亿元 80~120 一级站 80~85% 3∶5∶2 500~1200亿元 60~90 <500亿元 40~80 1 10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