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心得体会 杜志仙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教师的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心得体会 杜志仙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承担着为国 家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教师的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 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终生学习的思想和观念逐步被广大教 师所接受,并日益成为教师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是 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 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 护神。作为教师,通过学习,有着深刻的感悟。尤其,书中第三 章:教师执教中的法律问题给我的教育教学事业点亮了一盏明灯。 我们应该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审视着我们的师生关系。 一、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 首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是高位与低微、权威与平庸框架下的等 级关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真正的人教育人的 关系,就是相互之间的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 《世界人权宣言》第1条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 一律平等。他们赋有利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 待。”第26条规定:“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 人权和节能自由的尊重。”很明显,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的规 定,无论是作为人的学生,还是作为人的教师,被尊重的权利是由 于其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教师作为教育者在七职业范畴内,更应 从教育目的出发,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并加强对学生的人权和基 本自由的尊重,没有任何可能在选择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寻找尊重或 不尊重学生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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