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管理暂行规定
宝安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临聘教师的管理,规范中小学临聘教师的聘用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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