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再审答辩状
行政再审答辩状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行政再审答辩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答辩人: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地X县酿溪镇大新街147号 法定代表人:苏XX,本局局长 答辩人与杜中成委托合同纠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