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加强水电管理的规定
学校加强水电管理的规定为了创建节约环保型校园,降低办学成本,更好地满足教学、科研、生活需要,切实做好节水、节电工作,特制定 本规定。一、后勤服务中心作为学院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水电供应及其水电设施的管
学校加强水电管理的规定 为了创建节约环保型校园,降低办学成本,更好地满足 教学、科研、生活需要,切实做好节水、节电工作,特制定 本规定。 一、后勤服务中心作为学院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水电 供应及其水电设施的管理、使用、检查、维修、维护及水电 费的计 量等工作。 二、学院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用水用电、节水节电工作 O 要教育师生员工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水关、设备 关,坚 决杜绝常流水、常明灯、微机和饮水机昼夜不关等现 象。 三、学院内路灯根据季节变化和作息时间定时开关,办 公楼、教学楼门厅灯、走廊灯由大楼管理员锁门时关闭,发 现问题 及时报修;食堂用水用电由食堂总承包人负责,严禁 常明灯、长流 水,杜绝浪费。 I、学院办公室、公共教学场所,除使用照明灯外,只 允许插接办公教学设施,严禁使用非教学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如 电炉子、电热器等。违者除没收所用电器外,每次给予100 元的 罚款。未经允许私拉乱接电线者,每查着一次给予50 元罚款,并 责令拆除。有意损坏配电设施的,除照价赔偿外, 给予100元罚 款。 五、各班用电设施的使用管理由班级负责,班主任负总 责。禁止教室使用非教学用其他任何电器。违者每发现一次, 每次 罚款50元。 六、在学院购房、租房或借房住用教职工,水,电每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