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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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 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 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廉政责任 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和市 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 反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 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 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和好处 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 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 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 同有关的施工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 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 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

